我是45歲的職業婦女,有二子女在讀大學,與父母同住,並請外籍看護照顧中風父親。每個月要付七萬多元房貸,全由先生付。日常家用則與先生各出一半,家庭開銷很大,又不擅理財,只靠省吃儉用儲蓄,所以雖已工作20年,只存了300萬私房錢,但先生知道,所以稱不上「私房」。 先生近年投資,向我借這300萬,基於風險不想借,但禁不起苦苦哀求,還是借支。但從此兩人為「究竟能不能還錢,老了會不會去乞討」而互相不愉快。 事隔三年,還無法歸還,我非常擔心,也不喜歡「萬一婚姻觸礁,連債都收不回來,那就得儘量保住婚姻」的這種不得已心情,不是感情不好,而是覺得這樣的婚姻沒情趣,究竟是因為愛還是因為恐懼? (*究竟夫妻之間錢財的分際是什麼?該借錢嗎?怎樣做才不至於因為錢而損傷親密關係呢?上面的案例故事,邀請你一起分享想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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